又是周二,下午四点还有两节课,吃过午饭便到书亭买了本《瑞丽》,打发时间,顺便了解时下流行。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,我在穿着方面向来是个大而化之的人,甚至可以说比较马虎。整洁干净是我的底线,其他,力求方便舒服。因此在衣服上,常常春夏秋以T恤裤装为主,冬季外套不是粗布棉衣就是长身羽绒服,任何一件穿脏了马上脱下来扔进洗衣机狂洗猛甩,然后晾干不需要熨烫,直接往身上一套就接着穿将起来。甚至,在买衣服的时候,还专门喜欢挑皱皱垮垮的款式,从来不考虑那种小腰身、或系着腰带的紧身款式,虽然姿态很旖旎,但的确不适合动作大常常莽撞风格的我。因此宽松甚至到松垮的架势最适合我,以求自己舒服,偶尔伸个过度懒腰,也不致于撕了扯了自己心疼。 至于面料,我的过冬衣服从来不考虑细致呢料,甚至比较粗犷的那种呢料俺也不敢问津,因为太难打理。我这个人懒而且笨,而且吝啬小气。 呢料衣服脏了需要干洗,光那一笔费用就让我心疼;时时得熨烫,尤其是裤装,必须裤线笔直才好看精神。但我熨衣服不光姿态笨拙,常常熨毕的衣服比刚洗完还要皱,气得我们家的熨斗全部被我束之高阁,最好自然派,用洗衣机洗完晾的时候拼命扯两下就算平头整脸。这样显得多平易近人,不像那些高尚写字楼里出入的衬衫熨得笔挺的机器人状。 这样马虎将就着,我已经工作十年多了,虽然工作经验丰富,但在衣着上还不如其他刚参加工作的女孩子们成熟老道,所谓白领佳丽(严格意义上我的工作不能算白领,姑且靠靠吧)们的精致、笔挺、华丽,甚至香水味道,都和我毫不搭界。每天我都是毛衣T恤牛仔裤,粗布外套,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那种如同新出炉的小村姑一般欣欣向荣、土啦吧叽和朝气蓬勃的气质。《流金岁月》中说南孙身上一直有那种大学三年纪生的气质,但她终于也有一天完全洗脱。而我,却一直保留着那种学生气,从发型到衣着,一直都是典型的不修边幅状,这种漫不经心估计已经成为我身上的符号烙印。 嗯,可今年居然,我有一点儿转性。那天偶尔去太平洋,看到模特们身上穿的粗呢子外套,和那种有垂感的呢裤子,居然很喜欢起来。也许,的确是人到中年,开始喜欢一些比较大方,做工和质地细致优雅的东西了。 我衣柜里一直挂着件长身大衣,很贴身的设计,上面有三颗纽扣,下摆像斗篷那样散开着,是青色呢料的,买了有四五年了吧,但当时穿上,面对镜子登时想出一句成语“沐猴而冠”,一个小土人,穿上这样的大衣,就是这样的效果。于是就长期冷藏了。今天拿出来穿,居然好像合适了些。于是就很高兴地穿来上班了。一路上开始思考这是什么原因,为什么四五年前穿上让我哑然失笑的衣服,今天穿上还算合适。后来得出结论,第一,我到了该穿呢料衣服的年纪了,镜子中那种成年妇女的表情,才能压得住这种面料;第二,这件衣服挂在我的衣柜中太久了,我本人的气质比较合适穿半旧的衣服,可能是我从小苦孩子出身,穿太新的衣服让我有心理压力,一穿上身就显得土。《基督山伯爵》里有一位意大利老骗子,被伯爵别有用心地包装成意大利最有钱的贵族,但当晚他参加巴黎聚会时,那些不认识他的法国贵族们就议论,这个老家伙怎么看着这么别扭?嗯,他穿的倒都是今年欧洲最新款的昂贵服装。另一个就说,问题就出在这儿,他穿着这套新衣服怎么看怎么像这辈子从来没穿过好衣服似的。 我想,我可能像那个老骗子一样,虚耗我的小半生,还没被培养起来坦然穿新而好的衣服的心态,这也是一种悲哀吧。 另,XS说今天是光棍节,嘿嘿。光棍们好好庆祝吧。 |